读《活着》有感
活着,作为一个词语,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呐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与我们的幸福与苦难,无聊和平庸。
《活着》是我很久之前读过的一部经典之作,作者余华被称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同时他的作品也具有一种令人折服的魅力。《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谊,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相互感激,同时也相互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主人公福贵,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二世祖,每日挥霍家里的积蓄,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福贵自己也曾说过嫖赌是难以分开的。可不知哪来的福气讨了个贤惠的好老婆,家珍,是米行的千金,不仅样貌好看而且温柔贤惠。可是福贵仍旧在外吃喝嫖赌,不仅输光了家产,还气死了爹,最后老婆连同肚子里的孩子也被娘家人接走了,只剩下他和年老的娘,年幼的女儿凤霞相依为命,这时福贵才真正的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幸运的是,福贵老婆家珍在产下一子后带着儿子有庆回到了福贵的身边。然而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福贵在为病重的母亲抓药的途中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发现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含辛茹苦的带大了一双儿女,但是女儿凤霞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有庆倒是机灵活泼,后来也因为为福贵的战友春生县长的老婆输血过多而意外去世,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白发人送黑发人。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们的女儿凤霞嫁了一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人,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的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这本是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的离去。女儿生下一个男孩,取名叫苦根,由女婿一人抚养。家珍得了一种软骨病,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面前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福贵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等苦根会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因为出事丢下他。福贵也就承担起了照顾苦根的重任,苦根一天天长大了,也能帮他做一些田里活了,这让福贵特别的开心。可天不尽人意,有一天苦根发高烧,福贵煮了一碗豆子给苦根吃,结果苦根活活被豆子撑死了。一个家庭就这样破裂了,最后只剩下福贵和一头与他同名的黄牛作伴,其中寓意深远,颇有些孑然一身的潇洒。
读完《活着》会发现,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的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福贵正是这样的一个可悲的生者,他的一生其实是很多人的缩影,中国近百年来经历的所有苦难都在他身上清晰地投射出来,他有着传奇般的人生,但你绝对不会希望拥有那样的传奇。在中国,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来说,生活和幸存就是一枚硬币的不同面,他们之间轻微的分界在于方向的不同。人,是地球众多生物中的一种;地球是银河系里无数行星中的一颗普通行星;而银河系又只是浩瀚宇宙中的一个分支。人有时候渺小的像一粒尘埃,往往就是这样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可以引发一个星球的毁灭。命运有时候给我们以重压,让我们难以喘息,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当我们回首往事时不仅会感叹生命的坚韧,更敬佩生命承受了难以想象之重。《活着》讲述了人如何去承担巨大的苦难,就像中国的一句成语: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压,它没有断。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每个人在临终前讲述自己一生的故事时不需要别人的看法,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人物传记的作者应该是自己。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讲述了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因此它也表达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表达了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我们需要用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余华笔下的福贵是千万人的缩影,是对中国那几十年艰难岁月的控诉与揭露。在那段艰难岁月中,我们的祖辈父辈用自己厚实的肩膀忍受着生命的磨难。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福贵喝米水度日,我的奶奶靠红薯叶维持生命;有庆因为过度献血而远离这个嘈杂的人世,我的叔叔因落后的医疗条件被一个简单的出血热结束了鲜活的生命。福贵的不幸,是那个时代千千万万人的不幸,是不计其数个家庭的不幸,是整个时代的不幸。一个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自己的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告诉他真实的一切,余华正是这样一位与现实关系紧张而用心写作的作家,因此《活着》也正是这样的用心之作。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与否!也许在旁人的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煞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己,我相信他更多的感受是无法与人诉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