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曲》读后感
“黑暗中,我看到令我瞠目的景象,两队人使尽全力滚着硕大的圆形重物,面对面相互冲刺撞击。一方叫骂‘你们为何不肯放弃?‘另一方回击‘你们为何放手丢弃?’重物撞击的疼痛,令两方发出惊人的哀嚎声。但是,无论多么痛苦与疲倦,彼此的攻击却无法停止。”——《神曲》地狱第四层
《神曲》,自从7世纪出现以来到现在还在被人们所阅读,研究,被称为百科全书。事实上,这部作品从一开始并不叫《神曲》,仅仅被但丁称作《喜剧》。从结果上来说,它确实是一部“喜剧”,迷茫痛苦的朝圣者在黑暗森林中穿行,追随朦胧之中看到的“真理之光”——其实只是阳光——最终回到生活中的旅程。“神”在此给予人一种震撼,是几个世纪以来的读者为了书中体现的崇高品质以及它的主题表现提出的冠名。它其中蕴含忠诚的宗教成分,让人不自主将它与《圣经》相比,但它其中表达的,对人的意志的重视与肯定,就个人观点,是其他类似书籍无法到达的层次。
就广为人知的《地狱篇》,允许我做一个浅陋的分析。这个部分主要是但丁——亦或者是指读者,又或者是一位朝圣者——在维吉尔的引导下,穿过地狱漏斗,前往炼狱之山的旅程(至于为什么选择“旅程”来形容这一段路程,我猜测其中一个原因可能是当时的但丁正处于被放逐的状态,无法回到家乡,对于一个将家乡认作一个人的精神的发源地的诗人来说,那时的他就是“无家可归的人”)。他将生命看作一场旅程,自己以一种“残缺”的方式向光前行——“随后我稍微休息一下疲惫的身体,重新上路,攀登那荒凉的山脊,而立得最稳的脚总是放得最低的那一只。”
即将进入地狱的大门上,刻着色彩黝黯的、“令他毛骨悚然”的文字:
通过我,进入痛苦之城,
通过我,进入永世凄苦之深坑,
通过我,进入万劫不复之人群。
正义促动我那崇高的造物主;
神灵的威力、最高的智慧和无上的慈爱,
这三位一体把我塑造出来。
在我之前,创造出的东西没有别的,只有万物不朽之物,
而我也同样是万古不朽,与世长存,
抛弃一切希望吧,你们这些由此进入的人。
——但丁 《神曲》
仅从字面上理解,不过是在阐述地狱的黑暗、痛苦,歌颂上帝的恩泽。事实上,它是一段地狱的历史,包括诞生、制度、意义,以及它永恒的状态。它作为一种选项存在,将中立的人挡在门外——除非他们选择这唯一的选项。也许会说,这里既然将选择地狱作为一种选择,那么就会有与之相对的不做选择这个选项。我认为,这里确实有这个意思,但是从但丁的价值观来看,后者更接近于不做选择,也就是对他来说最可鄙的那种人,所以他将这些“中立”的家伙留在了黑暗中,直到他们做好了选择。
九层地狱的旅程并不是观光旅游,想想流放的日子里可能安安稳稳吗?仅仅是第一层,就有“到处都是叹息、哭泣和凄厉的叫苦声”,而且是“不同的语言,可怕的呼嚎,惨痛的叫喊,愤怒的咆哮,有的声高,有的声低,还有手掌拍打声与叫声混在一起,一直回荡在这昼夜不分的昏天黑地,犹如旋风卷起黄沙,把太阳遮蔽”。出于人的本性,但丁询问引导者这些声音,对方的回答却要他收起怜悯。毕竟是地狱,怜悯在这里一无是处。从某些角度来说,一瘸一拐的他也是个“罪人”,这种时候还能去表达自己的怜悯给受苦的、丧失心智之善的鬼魂。这或许就是他能够进入地狱之门“遨游”的原因吧。令人惊奇的是他在这里见到了先贤,例如荷马和贺拉斯。这是我颇为不解的:按理来说,但丁对他们是尊敬的,为什么安排在地狱这么一个古怪的地方。或许确实是因为他们出生在基督教诞生之前,将他们放在这样的位置却也实在于心不忍。
不愧被称作百科全书,仅第一层就为十几位伟大的灵魂做出了简介,一度令人怀疑这是否真的是一本诗作。总结过来,九层地狱每一层对应一种欲望,但就我看来,九种欲望的分布似乎并不合理。贪婪轻于愤怒,欺诈重于暴力,这是在他的时代观念影响下做出的排列,同时可以看出,但丁本人相当重视忠诚。他将背叛放在撒旦所在的位置,侧面说明了一种他对上帝的虔诚。
不敢说他是个狂热的教徒,但可以确定的是,他是一个在诱惑之中仍会坚持自己信仰的人——在那个动乱的年代这样的人很是稀有。不论是地狱篇中对光的残缺追逐,还是天堂篇中对象征信仰的贝雅特丽齐的爱慕,都展现了他宗教上的忠实。不同于极端宗教分子的是,他认可个人意志“是最值得上帝赞美的,是上帝的杰作,是上帝最大的赠品。”不得不承认,这里超出了我所能理解的范围,更超出了当时对宗教的理解。
最后,用一段但丁对灵魂的描写作为结束:
“犹如秋天的树叶随风飞扬,
一片接一片,飘然而起,
直到树枝眼见自己的所有衣裳都被吹落在地。”
特邀点评
点评人:澳宋元老刘主任(知乎)
《神曲》 在一定程度上,极大促进完善了一神教的天堂——地狱世界观的形成。
“地狱”这个概念细究起来其实很有意思。从现代的研究来看,绝大多数原始宗教,甚至包括了原始的犹太教,其实都并没有我们一般印象中的“地狱”这个概念的。一定要准确翻译的话,“冥界”或者“魂归之地”才是更合适的翻译。
然而随着原始宗教的发展,神权与政权的纠结越来越深,“地狱”的概念也越来越庸俗化为“恶劣的地理环境上一群恶心、残暴的狱卒施展痛苦血腥的邢罚的场所”。
具体到基督教:《旧约》中的革荷拿“gehenna”经常被翻译成“地狱”,但实际上这个希伯来词指的是耶路撒冷附近一处时常发生山火的山谷;《创世纪》37:35节中“我必悲哀着下阴间到我儿子那里”,中性的“阴间”用的则是个希伯来文“Sheol”。那么什么人需要“下阴间呢?”
新约的《路加福音》第16章有个段落:
有一个奢华度日的财主下到阴间,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
结果亚伯拉罕回答说:「儿啊,你该回想你生前享过福,拉撒路也受过苦;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这样,并且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
不敬神的财主,下了阴间;信神的亚伯拉罕,也下了阴间。财主那边很痛苦,亚伯拉罕这边很幸福。两边虽然近得可以用吼来通信,但却无法交通。
到这里,似乎就有了点天堂地狱的雏形了。在确认了“无论新约还是旧约,不同章节都成书于不同年代”这一前提下,现代学者普遍认为天堂地狱的概念应该是受到了琐罗斯德教(即拜火教)的影响。
在《旧约》的语境下,“地狱”指的又是什么呢?按照神学家的解释,这个原始意义上的“地狱”,意思就是万能的主抛弃了你,不再救赎你,不再爱你,等一千年以后,全宇宙都要进入新天新地,所有虔诚的人都会一起入住“新耶路撒冷”,而被抛弃的人——当然是被抛弃了。这种“地狱”,又引申出了地上代行者的一项独特的神权——绝罚。被“绝罚”的人,直接就被代行者代替造物主剥夺了被拯救的资格,不用等死后,活着就直接被抛弃了。
然而,这种“地狱”在一个没有基督教传统的人听来简直好笑——简单翻译过来不就是:爸爸不爱你了,你滚蛋,搬家了新房没你的份。
这种“地狱”只能对系统内部有效,对外部当然是没有战斗力的。所以,处于欧亚非大陆交汇枢纽的这群人,在参考了其他地区的神话与哲学后,终于发展出了完整的“天堂——地狱”世界观。地狱也越来越像一个监狱,终于在但丁的《神曲》中完成了IP建设,确定了产品形象。这种庸俗化的“地狱”也终于让“不信者下地狱”有了恐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