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能解除心中的烦恼;读书就像走进一片美丽的芳草地,能陶冶人的情操;读书就像看见许多未知的世界,能让人的眼界更加宽广。世界读书日,爱上读书,会让你的心中充满欢乐!下面就让小编来告诉你必读书目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
必读书目读后感1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书中讲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和他的伙伴华生大夫到各地探索各种案子,并逐一__,将坏人绳之于法的故事。
例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中,福尔摩斯经过细心思考,想好了破案的方案,然后吩咐华生大夫陪亨利.巴斯克爵士和詹姆士.莫蒂默大夫去巴斯克维尔庄园,自己则留在了伦敦。据说,凶案就是在那个地方发生的。经过几个月的适应,华生发现了躲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福尔摩斯。原来,福尔摩斯为了能调查案件而又不打草惊蛇,所以欺骗华生说有案件,然后自己偷偷地去了当地,经过了几个月的调查,他断定斯特普尔顿是凶手。在一个晚上,福尔摩斯利用亨利爵士把凶手引了出来,凶手用先前的办法:想用一只巨型猛犬去咬死亨利爵士,但是被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们发现了,便开枪打死了那只猎犬。斯特普尔顿听见了枪声后,知道计划失败了,就逃向一座荒废了的矿山,由于当晚雾非常大,他找不到通往矿山的路,失足掉下了一个大泥潭,摔死了,终于受到了上天的惩罚。
福尔摩斯是一个做事遇到困难,也坚持到底,不轻易放弃,想尽一切办法去突破难关的人,他认真观察、善于思考、认真去做每一件事情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必读书目读后感2
暑假里,我利用空余时间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翁福尔摩斯是个私人侦探,他和华生医生一起居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能力,很善于逻辑分析,大烟斗是他最具个性的标志。他可以从一个陌生人身上,准确地说出他(她)的住处和职业,令我敬佩不已。福尔摩斯曾经破过一个叫“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的案子,案件中有一个叫做斯台普敦的罪犯带着“魔犬”假装孤零零地生活,斯台普敦曾用猎犬先后害死过两个人。福尔摩斯运用丰富的化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他的犯罪证据后并处置了他。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曾经遇到过这样有趣的推理。有一次老妈的手机在家里找不到了,我便问她:“妈妈,你刚才去过哪儿?做了一些什么事?”她回答说:“我到过卧室和厨房,到卧室拿衣服时还用手机聊了会微信,然后在厨房炒菜。”我想手机只到过房间和厨房,房间既然没有停留多长时间,而且很醒目,一眼就能看到的,而厨房存在很多不醒目的地方,做饭的时候很忙碌,有可能随手放哪儿就忘记了,所以很可能落在厨房的某个角落。我走过去认真检查了起来,哈哈,果然不出我所料,手机还安安静静的躺在一个盘子下面哩!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生活中,如果遇到坏人除了敢于斗争之外,还要学会斗智斗勇,通过细致的观察,严密的分析,从平凡的表面现象中,找出背后不平凡的秘密。
必读书目读后感3
在我第一眼看到《不老泉》这本书时,我便喜欢上了它。“不老”,它是那么的遥不可及,但却是所有人都期望的。我也一样,我希望我的家人、朋友、老师都能长生不老。
早在古代,人们也希望能长生不老:千古一帝——秦始皇在晚年的时候便不停寻找灵丹妙药;古埃及人,他们认为只要将尸体做成木乃伊,死者就可以永生。现在的人则希望他们所认为的神、佛来帮助他们长生不老。
可是,长生不老真的好吗?直到我读完这本书才真正明白。
书中讲述了一个叫温妮?福斯特的小女孩离家出走,来到了她家的林子里,发现了一口泉水,接着便认识了塔克一家,知道了那口泉水是不老泉,塔克一家在无意中喝了那口泉水,成了长生不老的人。但这些秘密被不怀好意的“黄西装”听到了。温妮和塔克一家便与黄西装斗智斗勇,防止了秘密的扩散。但最后温妮却没有喝那口泉水。
其实,长生不老并不是件好事,反而是坏事。生命就像一个轮子,死亡是其中的一部分,它就在新生旁边,人不能只活不死,那就和路边的石头没有两样。书中的人物塔克说过:“我要是知道怎么爬回轮子上去,我会立刻就去做。”
如果能够长生不老,那么活着又有什么意思,每天看着日出日落,花开花谢,身边的一个个事物都消失死亡,身边的朋友也一个个离你而去,他们也许会害怕你,认为你是黑巫师,或把灵魂出卖给了魔鬼,你会非常孤独。书中的迈尔斯就遇到了这个问题,他的妻子和女儿就是这样,他们不再爱迈尔斯了,同样也越来越害怕迈尔斯。
如果你能够长生不老,那么你也得不停搬家,不停地躲避世人。我们普通人当然会变老或长大,我们在轮子上跟着一起转动,我们不用躲躲藏藏,我们可以尽情地和我们的朋友一起娱乐;长大了,可以回忆快乐的儿童时代,老了,可以回想自由的年轻时光。
必读书目读后感4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有一本惊悚而美丽的小说我很喜欢,它的名字叫做《不好泉》。
这本书里的小主人公叫温妮·福斯特,她还不到十一岁,她不相信精灵,不相信童话,她更不相信塔克一家的故事。梅、塔克、杰西、迈尔斯因为喝了林中的一处泉水,时间从此停滞不前,也就是说他们已经长生不老了。
这可是事实!那眼泉水就在温妮家林子里的一棵白蜡树下,但是除了杰西,塔克一家都极力阻止温妮去喝它。忧郁而悲伤的塔克告诉温妮:“人如果只活不死,就和路边的石头有什么区别呢?不能算是真正地活着。”只有永远十七岁的杰西,热切地希望温妮过几年就去喝那泉水,然后去找他……对此事温妮三缄其口,阴险贪婪的神秘黄衣人让她明白,一旦更多人知道泉水的秘密,这个世界就毁了。但她没有喝,直到离开人世,永远地守住了这眼泉水的秘密。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女孩儿温妮,她活泼善良,勇于担当,是我学习的好傍样。我最讨厌的是黄衣人,他自私自利,为了自已的利益,是出卖世界的小人。
读完这本书,我才明白,生老病死是人生的自然法则,只有这样才叫活着,活着不死那叫做存在而不是活着。阴险和贪婪在善良人的身上是不存在的,而那些人往往都不会有好结果的。做人就要像温妮一样,做一个有秘密的人。
这真是一本让人读了放不下,放下忘不了的书啊!
必读书目读后感5
天天读书已成为我的好习惯,当我读到《少年闰土》时,我才知道西瓜有那么多的经历,夏天可以拾贝,雪地可以捕鸟等故事,《少年闰土》是鲁迅先生写的。
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才,1918年5月首次用“鲁迅”作笔名,发表中国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他一生翻译和创作了许许多多的作品,如小说集《彷偟》、《呐喊》,散文集《野草》,杂文集《坟》等,《而少年闰土》则选自他的小说《故乡》。
鲁迅先生小时候,家里有一次大祭祀,闰土父亲对我父亲说可以叫闰土帮忙,鲁迅父亲同意了。闰土来了,它长着紫色的圆脸,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圈,闰土很怕羞,但不怕鲁迅,没人时就和鲁迅说话,于是不到半日,闰土和鲁迅就成了好朋友。
第二日,鲁迅要闰土去捕鸟,闰土说不能,给他讲了原因,闰土还给鲁迅讲了晚上去看瓜,去海边拾贝,看跳跳鱼等故事。后来闰土要走了,闰土叫她父亲送鲁迅几件东西,鲁迅也送闰土几件东西,但从此两人就没见过面了。
读《少年闰土》还让我知道“富家子弟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而闰土在山中生活,心中有许多趣事”。鲁迅就希望过少年闰土这样的生活。
让我们一起读书吧,书中有许多美妙的东西。
必读书目读后感6
今天,我阅读了《感谢对手》一书,读罢感触颇深。书中写到非洲奥兰治河两岸,生活着截然不同的羚羊。其中,繁殖能力强、奔跑速度快的东岸羚羊之所以强健,是因为他们附近生活着狼群,天天生活在一种“竞争氛围”中,它们为了生存,反而越活越有“战斗力”。而西安的羚羊之所以弱小,恰恰是因为他们缺少天敌,没有生存的竞争压力。没有天敌的动物往往最先灭绝,有天敌的动物则会逐步繁衍壮大。大自然中的这一现象在人类社会也同样存在。
其实,无论在生活还是学习中,我们都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有时,这种压力也可能来自于一个对手,但我想有了对手并不是一件坏事,往往是和你同台竞技的人才会给你带来压力,而我更愿意把它称作前进的动力。所以,今天,我要说:“谢谢对手!”
如果你生活中没有对手,你会觉得枯燥无味;学习中没有对手,你就缺少了竞争。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没有对手,因为没有对手,就等于失去了竞争目标。不妨想想,没有目标的生活该是多么没有意义啊!
我想:所谓对手,就是要在各方面激烈竞争。但是对手之间应该是好朋友,彼此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在班里,每个同学都可能是我的对手。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但人人身上都有令人羡慕的闪光点,都值得我们学习。而发现这些闪光点,学习这些闪光点,才使自己闪光。每个人都能做到这样,整个集体就会变成发光的太阳。
我们应该感谢对手,感谢这个精彩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