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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读后感大全800字

读后感大全发表于2021-02-06 12:10:01归属于读后感800字本文已影响手机版

  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阅读读后感大全8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阅读读后感大全800字1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赛的经典代表作之一。是凡尔纳的三部曲的第二部。

  文章讲述的是:在一八六六年,当时在海上发现了一个被认为是独角鲸的大怪物,它已把几艘船给撞沉。法国一个生物学家叫阿隆纳克斯与另外几个同伴一起出海追捕这只大怪物。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潜水船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在追捕过程中发生了很多惊险刺激的故事。书的主人公船长阿隆纳克斯为了救出险被独角鲸吃掉的同伴,不顾个人安危与独角鲸搏斗,最后被独角鲸吃掉。

  这本书不但让读者在阅读时有身临其境的惊险刺激感,而且也让读者在阅读后为书中人物而感动。

  在船员们处在危急当中的时候,阿隆纳克斯船长说:“我是船长,我有责任要保护好你们”船长这种舍己为人的崇高精神,很伟大、甚至让人为之震撼。而孔赛依的船员在一次和大鲨鱼搏斗的时候,情况十分危急,船快要被撞沉了,孔赛依拿起匕首不顾一切地跳下海里,用匕首深深地扎进大鲨鱼的肚子,鲜血把海水都染成了红色的了。大鲨鱼被打败了,船上的人们安全了,孔赛依被救回到船上时,同伴们问他怎么这么傻跳下海里和大鲨鱼搏斗,他说:“我是船上的一分子,大家一定要团结一致,才能保住我们的船,我怎么能够怕危险而不顾同伴们的生死呢?”这个情节、孔塞伊的一句话,很自然的体现出了一个众所周知的道理:团结就是力量。

  在我们的生活中,类似上面所提到的精神,其实我们也是无时无刻都可以见到。舍己为人的精神,我们身边的例子就是自己的母亲。是啊,天下的母亲也是一样的,她们为了自己的孩子,是会奉献出自己的一切的,哪怕是最危险的事情,她们想的都是要保护好自己的孩子。所以说,这天下间最可贵的就是无私的母爱。而后者团结就是力量的例子,每个人团结起来,那么任何的困难都能够克服的。譬如说、在学习上,我们一定要和同学们互相团结,互相帮助,克服学习上的怕苦怕累的坏习惯。

  虽然文章的结尾让我有些恍惚,但是这确实是一部好的作品。其实我觉得文章中的人没有明显的好坏之分,包括尼摩船长。他的消失是凄美的。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非常吸引人的人物。

  这本书,对我的益处就是教会了我“勇敢”和“团结”,同时也使我的人生迈进了一大步!

  阅读读后感大全800字2

  我很久以前就有机会看《傲慢与偏见》,但说句心里话,当时我并不认为这本书有多好,甚至只看了个开头就放到了一边,心想:语言如此贫乏,故事又无激动人心之处,怎么会成为世界名著呢?

  这次我是在偶然间弄到这本书,由于书的主人极力推荐,我满腹狐疑,才决定看完之后再对此书下一个自己的定论。这种想法推动下,我花了一些睡觉时间将它看完,于是对它的看法大为改观(当然,假如一点好感都没有,那我也就没那种耐心用睡觉时间来看它了)。

  不过,我这里所谓的改观,并非指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所谓的改观,是指现在才发现它并非毫无优点。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看世界,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来写,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

  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出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一些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径,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娶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运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及《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现实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呼啸山庄》。虽然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但一本名著出现这么多的漏洞,毕竟是太过分了。

  读完这本书,我极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完全深入的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选取也如出一辙:达西对应瑞德,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宾利对应维希礼,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都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热烈;后两者的感情则始终如一。

  唯一不同之处是,前者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所以我将《傲慢与偏见》称为和平版《乱世佳人》,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礼一样落魄。相反,维希礼在开始时也是十分体面的绅士。

  但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傲慢与偏见》完全无法与《乱世佳人》对比,《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冲突自然容易表现,尤其是战争的宏大场面(例如亚特兰大溃退,北军围城),这一幕幕都是如此激动人心,以至于读者难以释卷。

  这些对《傲慢与偏见》来说是无法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得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些也是《傲慢与偏见》的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及《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并无太多人赞同(当时社会意识就认为女子无法写小说),这当然造成了女作家在许多写作才能上不及男作家(例如世界观及知识的丰富性)。

  尽管我可以原谅这些不足,但相对于同样的女作家夏洛蒂与艾米莉,奥斯丁也显然有这些方面不足。所以至今我还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许多过人之处,但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就未免言过其实了。

  阅读读后感大全800字3

  《阿甘正传》是由美国作家温斯顿·葛鲁姆所著的一篇小说。阿甘,他的智商将近七十,别人甚至他的妈妈都说他是一个白痴。可是,一个智商七十的人却跑出了人生的一道不同寻常的风景线,他先后跑出了橄榄健将、战斗英雄、乒乓好手太空人、摔跤健将、天才棋士、土豪。阿甘凭借自已仅有七十的智商跑出了属于自己的辉煌人生!

  在阿甘身上,其实有许多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守信,他答应和他的战友布巴一起弄捕虾船,即使布巴死了,阿甘还是回到布巴的家乡,完成他的遗愿,同时也成就了自己的财富国;他执着,他从土著那儿逃离后,他就想着去找珍妮·柯伦,这一路可谓是费尽周折,但他一直坚持;他忠诚,他在_中本脱离了危险,可听到战友受了伤,仍处于危险之中时,他又毫不独犹豫地跑回去寻找他的战友。如果是你,你能保证你会义无反顾地冲过去吗?

  阿甘,他在一直奔跑,从未停止。当他奔跑时,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在他奔跑的过程中,他可以使自己尝试自己所不曾看到和用到的东西,丰富自己的阅历。就像阿甘自己说,起码我的人生过得并不乏味。

  阿甘并没有什么伟大的理想。他在奔跑过程中也失去了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其它人嘲笑,珍妮最后也离开了他……可他却从未停下奔跑的脚步,因为他知道生活还没有结束,幸福还在延长下去,他还有小阿甘,一个聪明的孩子。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活变得色彩斑斓,因此他收获了爱的财富和希望,一些常人难以兼得的东西。

  毕淑敏阿姨说,我们习惯一事当前,先为自己布下巧妙逃遁的理由。我们善于发挥悲哀的想象力,制造可资逃避的借口。我们不断把一些后天的弱点归结为遗传的天性,从洗脱自身应负的责任。我们没有勇气针对瑕疵自我解剖,便推诿于种种客观和大自然的不可抗拒之力。是的,我们太习惯逃避责任了。一遇上一些复杂的事,就先挖个地雷,等到恰当时机,再爆炸。可阿甘,他就会去承担责任。一个智商只有七十的白痴,都会去主动扛责,相比较,我们才是真正的白痴。其实,我们只要做自己的决定,不用过分关注结果,哪怕是跟别人不一样,哪怕最后没成功,也是另一种收获。

  在阿甘身上,我看到了很多东西。他对待朋友的忠心耿耿,对待生活的充满希望,对待亲人的执着。这些都是阿甘身上熠熠闪耀的优点。让我们像阿甘一样一直奔跑,永不停歇!

  阅读读后感大全800字4

  “若想在尸骨已朽之时尚不被人忘记,要么写点值得一读的东西,要么做些值得一写的事情”这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所说的。富兰克林是多么令人敬佩的人。他通过“风筝实验”发明了避雷针,为我们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富兰克林七十八岁的时候一本《富兰克林自传》在他的笔下诞生了,读了这本书后,我更深一层地了解了富兰克林。

  文中讲到在富兰克林小的时候,他的父亲让他在家打打杂什么的,可富兰克林一心想到海上闯荡,由于他的父亲不允许,他最后只好到哥哥的印刷所去。当学徒空闲的时候,他就到图书馆看书。对富兰克林而言,“读书是我让自己享受的唯一乐趣。”所以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学得许多的知识.文中还讲到他偶然看到了一卷零散的《旁观者》,便把它买回来读了好几遍,真是爱不释手,便试着自己写《旁观者》,然后把自己的《旁观者》与原文加以对比,发现一些错误,便予以纠正。经过无数次的改正,他对原文的章法或语言有所改进,鼓足了他的信心。

  通过阅读富兰克林的自传,我想到了自己。在我小班的时候我就对古筝情有独钟,深深地爱上了它。于是在我的业余时间,我选择了古筝这个爱好。随着时光的流逝,年龄的增长,我的演奏水平也有了突飞猛涨的进步,在宜兴、南京等地的比赛中还得到了一等奖。我每天都勤奋的练着,每到晚上我都会让家人陪着我练习,时不时还把妈妈拉在身边听我弹。就这样,由于有了每天让妈妈陪在身边当听众的习惯,因此我胆子也壮大了几分.有一年,我接到要去北京比赛的通知,我就更加努力的去练习了,不管寒冬腊月、严寒酷暑我都坚持练习,并且寒假和暑假都去老师家练习,因为只有多练,才能在比赛的时候不紧张。有句谚语是“艺多不压身,艺高人胆大”吗!经过紧张的等待,终于到了比赛的那一天,我怀着激动不已的心情进入了“华夏之星”的比赛场所。看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一张张充满自信的面孔,我的心里像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的,信心也像伞兵跳伞——一落千丈。我紧张的脚直抖,看见评委那严肃的表情,听着别人那优美的琴声,真是把我“火上浇油”。在我身旁的大姐姐鼓励着我:“加油,不要紧张,你一定可以的!”我心想:我一定可以的,既然老师选我来参赛也是信任我,我可不能辜负了她呀!该到我了,我大步流星的走上前。就这样,每一根琴弦都被我弹成了一个个优美的音符,一只只可爱活泼的音乐小精灵就在我的手指下诞生了。弹完后我信心十足的走出了考场,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

  可等我过了十级,妈妈还是督促着我,让我继续练,可我没坚持。现在想想和富兰克林那坚持到底的精神,我很惭愧。“恒心+耐心”才能成就辉煌。今后我一定要学习富兰克林的精神,做个有恒心的人。

  阅读读后感大全800字5

  “洗尽铅华,余味犹存”是我读完《活着》这本书的最后感慨,它正如作者余华一样具有令人折服的魅力。

  余华是个十分成功的作家,他是一位颠覆大师,被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朴实的外表,运用最朴实易懂的语言成就了他不平凡的作品,而《活着》就是代表作之一。《活着》这本书以福贵老人一生的故事为线索,贯穿整个二十世纪的中国,以福贵的经历再现了当时社会背景下人们为了活着而活着的现状。

  曾经的福贵年少轻狂,“无可救药”,最终将仅存的“鸡”般的家产输光,于是家道没落,父亲被他气死,他从此只能过起种田的日子。没有了家产的支撑,再也不是阔少爷的他生活穷困潦倒,妻子家珍是个好女人,最终在丈人的要求下,家珍一度离开了他,却为他产下一子有庆后回来了,然而上天并没有因此而眷顾他,由于各种原因他的母亲离开了人世,女儿因病变的又聋又哑,儿子因输血过多而死去,长期的劳作以及疾病的缠身,妻子最终离他而去,而他的孙子也因饥饿过度,导致吃豆子时吃太快而噎死。接踵而至的灾难厄运将他也摧残得不成人样了。

  然而为了活着,福贵仍顽强地生活着,看着福贵对一生娓娓道来一个个死讯揪着我的心,一个曾经享受荣华富贵的人何以落至这个地步?我不仅对主人公生活的社会发出质疑。

  福贵他又是令人敬佩的,在“大跃进”“”这个物质匮乏的时代,他经历了复杂而悲惨的生活,他为了生存不得不向命运低头,但他又有超越政治的生活意志,尽管晚年落寞的他仍旧不寂寞,“苟活”是他一生的目标。而这也恰恰是作者读福贵所处时代的极大讽刺,在多重困难的频频打击下,人们的追求变得如此朴实而简单,以至于可以说没有了追求。

  “活着”是全书的揭示,多少人为了活着而活着,多少人为了活着而死去,一位老人在田埂上用了一个下午向游客讲述了他的一生,此刻的他讲述时心中已无波澜,而余华高超的手笔却令它如此的牵动人心。我用一天读完了它,但我却没有真正的读懂它,我想我不会读懂它,那么就让它永远活在我心中,让岁月去咀嚼吧!